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品牌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快形成品牌建设引领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品牌消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新举措,培育发展壮大更多自主品牌,满足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更大贡献,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推进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品牌企业重点孵化器项目申报工作。
此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推动全国双创工作的深入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有志企业提供品牌发展平台,给企业家提供带领企业创新发展、不断进取的良好环境,提高企业的创造力,大力培育新业态、扩大新增长;以帮助“品牌企业快速发展”为目标,以“做好新形势下定点帮扶工作”为重点,通过品牌企业重点孵化器的方式,联合各级地方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共同参与,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分工协作和产销对接,支持大中型企业开展产品和服务外包,拓展中小微企业市场空间。引导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组建产业联盟,做大做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中国范围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期限满1年或以上并在市监年检合格的企业;
2、在经营过程中遵纪守法、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获得过行业或省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
的企业;
3、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
4、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办公场所或经营场所;
5、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6、无信用不良记录及违法违规的行为记录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副本有效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张;
3、企业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一张;
4、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的纳税证明;
5、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一份;
6、由企业法人签字的信用承诺书一份;
7、企业简介(500字左右)、注册商标及各类法定生产经营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省级以上
机构的各种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8、公司的组织机构图、法人治理结构图及运行情况;股东信息表(名称、投资金额、比例、股东之间
关系);
9、企业未来的市场前景及发展战略情况规划方案说明书;
10、能够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特色,代表企业形象的照片或图片资料3-5张,企业法定代表人免冠
彩色二寸照片1张,参加重大活动及工作照片2-3张,所有照片需加注释;
11、企业职工情况说明材料一份。
以上材料请使用标准A4纸打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同时附电子版,报送至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
品牌推进委员会。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本年度品牌企业重点孵化器项目申报时间从即日开始。
2、申报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3、申报方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心城市协会及全国性企业团体可以分别推荐企业参加申报,每个推荐
单位推荐企业限5家以内,中心城市协会及团体限2-3家。
(2)企业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到委员会分部或总部进行申报)。
4、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根据项目要求填写申报表,(填写内容须真实如内容弄虚作假或没有按要求填写者取消
申报资格,申报表须加盖公章),连同相关材料,直接报送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推进委员会。
(2)对“中华老字号”、“全国知名品牌”和具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如科技成果
评价论文、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技术成果具有先进性,在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或符合
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企业给予优先申报。
5、审核流程
(1)本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后,签订《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推进委员会品牌重点
孵化器项目合同》。
(2)本会聘请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并由专家委员会对申报企业实地考查和认定。
(3)审核不合格,委员会出示审核报告。企业可根据审核报告进行整改,符合条件后可再次提请审核。
(4)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核过程。
6、监督
申报通过的企业,如发生重大失信,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推进委员会经核实,可暂停或撤销其项目。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1号
编 号:100039
联 系 人:罗主任、殷先生
电 话:010—8555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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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品牌推进委员会
2019年8月10日